文創產業SOP
- 2019-09-19
- 創業二三事
文創產業SOP:
一、你出50萬、我出50萬,把門面建起來,然後以「白手起家」夢,找個傻二代出300萬來佔30%股份。
二、你當創意總監月薪10萬、我當執行總監月薪10萬,然後印張精美的名片,每天到處參加各種創業小聚。
三、公司的門面和福利,當然不可以輸google。
四、公司資金燒光了,要求傻二代辦理現金增資,但傻二代說沒錢了。
五、叫傻二代以「白手起家」夢,去找其他的傻二代也來參觀我們的門面,然後每人投資兩百萬後,即可獲得精美co-founder名片一盒。
六、傻二代成為新負責人,再把父母登記在他名下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1,500萬出來。
七、再次燒光資金,其他傻二代股東們紛紛找上傻二代負責人。
八、傻二代負責人的父母出面擦屁股,把錢賠給其他傻二代股東。
九、你這個創意總監和我這個執行總監,雖然不幸失業了,但多了漂亮的履歷。
十、你我再各出50萬,換一個主題,再建一個新門面,找下一個渴望白手起家的傻二代。
我絕對不會說這是台北某家正在上櫃輔導中的連鎖旅館的少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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