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社會新聞中,鬧最大的,莫過於汪小菲事件了。雖然,台灣的輿論,幾乎一面倒的站在大S這邊,對汪小菲的各種挖苦及酸,一波比一波激烈;而大S各種四兩撥千斤的幽默反擊,一招招也確實都令人拍案叫絕。相信大S的背後,除了賴芳玉律師之外,一定還有高人指點,不像小菲,單槍匹馬的失控發文,只有等著被反擊的份。但不管如何,按照慣例,《暗黑真相網》總喜歡說一些,不同於社會主流視角的觀點,或者說,被社會主流視角刻意(或無意)忽略掉的事實。
首先,站在男人的角度,我們非常能夠理解,小菲的不爽點。這是人性當中,最基本的「佔有慾」,即便他們已經離婚了,還是一樣。男人從小男孩開始就這樣了,即便是自己已經不玩的玩具,被別人揀去當寶貝後,還是會感到一種莫名的不舒服。而當標的已經不是小男孩的玩具,而是活生生的女人,這個在雄性動物的競爭世界中,最具代表性的戰利品時,那種不舒服感,更為強烈。特別是如果你還得為那個,已經是別人在玩的玩具,持續繳納分期貸款的時候。
根據汪小菲自己貼出來的帳單(我們暫時假設為真),他平均每個月付給大S(以及兩個小孩)的贍養費,就高達300萬台幣以上。從雙方於2021年11月22日離婚至今(剛好滿一年),總共已經付出了4,000多萬台幣。不要說離婚後,也不要說一年,一般男人一輩子,花在老婆及小孩身上的錢,能不能有4,000萬?恐怕超過95%的男人都沒有辦法。
簡單看一下汪小菲每個月的贍養費名細:
房貸:106萬(房子總價約4億台幣,汪小菲已經付了頭期款2.4億,剩下1.6億分20年攤還,每個月106萬。)
大S的贍養費:120萬
兩個小孩:50萬(一個小孩25萬)
家用、水電、不定時加碼:數十萬不等
然後,輿論說什麼?說是因為汪小菲婚內出軌,所以這些贍養費是「對他的懲罰」,如同大S在反擊聲明中所說:「是做為身心受創的補償。」對此,《暗黑真相網》不禮貌的問一句:能夠一個月給出300萬以上贍養費的男人,婚內出軌怎麼了嗎?他如果還沒有資格婚內出軌,那什麼樣的男人有資格?不要跟我說什麼「任何男人都沒有資格出軌」這種違背人性的鬼話!即便是中下階層男人,能做到的比例也一樣少!
這個問題《暗黑真相網》已經論述過很多次,現代社會的婚姻制度,唯一能保障的只有「財產繼承權」,既保障不了「愛情」、也保障不了「性交獨佔權」。要知道,絕大多數「某個Level以上」的家庭(假設我們抓「住破億豪宅」這個水平好了),老婆面對老公的婚內出軌,大多數是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是睜一眼閉一眼?還是緊迫盯人零容忍?這就是我們今天要探討的嚴肅話題:娶名女人的代價。
先回到「小菲不爽」這件事上來,大S在他們離婚僅僅三個月後,就閃婚韓國歐巴,還把韓國歐巴帶回那間,汪小菲還在付房貸的房子住,睡在汪小菲買的百萬名床上。憑心而論,這不管是那個層級的男人,應該都很難平靜的下來。當然,你們可以說,這些都是當初小菲與大S的離婚協議,所寫好的條件;而且並沒有規定說,大S如果再婚的話,這些錢就可以不付(或少付)。
關於這一點,汪小菲的媽媽張蘭也提出了反擊,說當初最原始的離婚協議中,是有明列「再婚條款」的,但是因為大S再三保證,絕對不會再婚,所以小菲就請律師刪去了。關於這點,就真的只有當事人雙方自己知道了。
口說無憑,就像電影《速食遊戲》中,麥當勞的「創辦人」雷克羅格,對「真正的創辦人」麥當勞兄弟說,答應好要給你們的1%營收分潤,因為某些因素,所以無法直接寫進合約內,就讓我們用握手來代替吧!但握手之後,這件事就徹底消失在歷史之中了。
所以,小菲的不爽,相信有一定Level的男人,應該都非常能理解。只是,不爽歸不爽,當初的離婚協議,確實就是沒有把「再婚條款」寫進去。所以,即使現在韓國歐巴住在他還在付房貸的房子裡,睡在他買的百萬名床上,搞那個曾經屬於他的名穴,他還是得依照協議,付那些該付的錢。而且,他還只是「少付」,不是「不付」喔!其少付的部分,當然就是特別針對韓國歐巴而來,也很容易理解。
再回到「娶名女人」這個主題來,先問所有女性讀者一個問題:如果一個男人,能夠每個月給300萬台幣以上的家用,妳願不願意睜一眼閉一眼、放牛吃草?在與他一起維持檯面上恩愛夫妻形象的同時,還能調適自己的心態,把時間心力投入能讓自己真正開心的事,專心的享受人生?這個問題,我想每一個女人都有不同的數字門檻,就像我們說過的那個「電阻與電流」的例子。
不過,再怎樣不同的標準,汪小菲這種「照顧家庭能力」的等級,應該也絕對足以讓90% 以上的女人,都願意釋懷與妥協了。還不能接受這些觀點的人,請離《暗黑真相網》遠一點,回到你們的虛偽世界吧!下次妳們的AA男友或老公,一樣也偷吃被妳們抓到的時候,記得再來分享一下心得!
愛情(或者說真愛)並不是不存在,也並不是不偉大,只是絕大多數自以為得到(或付出)真愛的男男女女,並沒有真正達到那個精神層次。他們多半都只是因為,對這個真實世界的理解還不夠完全,所以活在一個「自我感覺真愛」的迷思中。而遺憾的是,當中的絕大多數,都會在有生之年,發現自己的堅持,搞錯了方向、失去了意義。最後,就是社會上屢見不鮮的,另一樁不快樂的婚姻。
另外再提個題外話,不光是愛情,其實絕大多數想要當父母或是已經當父母的男男女女,也都沒有達到那個,有資格當父母、適合當父母的精神層次(或者說能力)。他們往往只是因為,覺得「時間到了」,然後好像大家都這樣,所以我也應該這樣。而這種「不該生卻愛生」的後果,相信聰明的讀者,已經能從社會上的諸多現象,感受的出來了。
再回到這篇的主題來,話說,大陸富商娶台灣女明星,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雄性優越感的宣洩。台灣女孩對大陸男人來說,一直有種「稀有品」的征服感。但是對大S這種名女人來說,她們要的可不是什麼釋懷與妥協,她們要的是完美。什麼樣的完美呢?一種「因為我是什麼都完美的女神、公主,所以我的婚姻也不能有一絲瑕疵。」的完美。
很多女醫師、女律師、女企業主、富家千金......,也都是這樣子的心態,雖然在等級上,可能還差大S很遠很遠。但她們的「通病」,就是會在潛意識中,把自己在職場上、商場上、投胎上的成功,也套用在自己的婚姻上,認為自己的婚姻也理所當然的,要這麼的成功、這麼的完美。特別是那些,有完美社會形象,必須要維持的女人。
如同我們在【女性能兼顧事業與家庭?她們只是假裝做得到】一文中說過的,對很多這類女人來說,維持自己婚姻美滿的表象,遠比自己真的婚姻美滿,還來的重要得多!但其實,各種這類不同的女強人,平均的婚姻成果如何?相信大家心照不宣。其實,很多王子與公主的完美婚姻,往往是處於一種「恐怖平衡」。雖然雙方都維持著對外以及對彼此的幸福表象,但其實雙方的內心深處,都是不快樂的。或者說,都不是真心的快樂。
另外,社會上很容易有的一個盲點就是,認為女方也很有錢(or也很會賺錢),所以根本不會在意男方的扶養費(婚姻內)或贍養費(離婚後)。但暗黑的真相是什麼呢?就是她們真正不屑的是,「小於等於」自己經濟水平的資源,而不是不屑於任何資源。我們不要抓到一個月300萬那麼極端,抓一個月30萬就好了。假設一個女人自己有辦法一個月賺30萬,然後用這30萬養自己,確實可以過的很不錯;但這跟自己一個月賺30萬,然後還是有男人額外再給30萬(或以上)的零用錢, 還是完全不一樣的!只是,她們在高喊一堆什麼「女力出頭天」的同時,並不會告訴你這個真相(應該是說會刻意隱瞞)。
所以,對於掌握超額資源的男人而言,娶這類的「名女人」,就各種平均結果來看,真的都是極不划算的人生決策。《暗黑真相網》建議小菲,接下來就專心討孩子,最後如果討不到的話,就放棄吧!不要再付任何錢了,在台灣的資產,如果來不及轉走,就讓她查封去吧,但一定要就此停損。之後如果想要小孩的話,就再找新的女人生,很容易、也很便宜。
小菲這樣就對了嘛!是不是比大S年輕、漂亮、聽話、便宜多了?帶來的整體快樂值也絕對是屌打啊!身為擁有優勢擇偶選擇權的精英男,實在沒有必要糟蹋自己!
版主有位
讀者留言 : 01
凪咲✨なぎさ
2024/11/18Hi~我是個在日本東京
認真努力從事「介紹鐘點妹妹約會的女孩」凪咲✨なぎ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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