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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虞我詐的兩性資源博弈2

新聞來源:4個月噴1.1億!富商寵小三嫩模,想婚結果心痛了

有「波霸奶茶杯大亨」稱號的旅美台商俞宗明驚傳遭詐騙。53歲的俞宗明去年邀請陳姓嫩模Sharon合作,兩人於去年7月相戀,約定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他豪砸1.1億元買豪宅、保時捷給女方,結果交往4個月後,女方以百般方式藉口疏遠,讓俞宗明怒提告詐欺......。

這個案例實在太經典、太指標了,不論是從男方角度,還是女方角度,都有太多值得警惕及思考的地方。所以我們分別從男方及女方的視角,來解析這麼一樁經典案例吧!畢竟,兩性之間,本來就是一場,爾虞我詐的資源博弈。

而本案法院竟然罕見地,站在男方的論訴,朝詐欺方向偵辦,同意凍結女方名下資產,表示男方一定提供了相當的強力證據,足以說服法官批准這凍結令。不然的話,台灣在過去遇到這類「感情詐騙」的案件,絕大多數刑事都是告不成的,然後往往大動作提告的男方,除了錢討不回來之外,還常常落得丟臉的下場(讓社會大眾知道,他是個超級傻逼盤子!)

撈女引以為戒
雖然《暗黑真相網》的「撈女養成班」從開班至今,也已經有好幾年了。但是我們可沒有教這種詐騙式的撈法,這種撈法很有可能玩火自焚。基本上,最安全、成功率以及期望值都最高的方式,還是要在「自身條件的合理區間」,去尋求盡可能多的機運碰撞,再從中抓住也許一兩個、也許三五個,彼此「互補」的「合作對象」。

雖然沒有證據,但是《暗黑真相網》單方面猜測,這位嫩模Sharon Chen的背後,極有可能是有團隊或高人在指點的。所以他們的終極目的,是在男方撕破臉之前,騙到最多的錢財;而不是以女方上位成為富太太的劇情作為結尾。不然四個月撈了1.1億,然後就開始疏遠,這真的太沒有職業道德了!

1.1億,基本上人生可以說是「自由」了!講得難聽一點,花個幾年時間,好好陪這個男的,等到他膩了再把你換掉;或是如果相處的可以,就持續關係一輩子,都算是人生勝利組了。再說,四個月就肯花1.1億的男人,難道之後如果表現良好的話,不會有更多嗎?而殺雞取卵之後,要再遇到比這個俞宗明更凱的對象,機率又有多少呢?所以不管如何,以這個案例而言,女方(或女方團隊)真的都太貪心了!

新聞爆出來後,Sharon Chen回應說是因為「男方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暗黑真相網》真的抱持虛心受教的態度,請問到底是什麼事?是拿了1.1億元的「補償款」之後,還仍然對不起的?雖然這麼說,有些女性讀者可能會很不以為然。但就像最近也鬧上新聞,被富商男友家暴的林千又,新聞底下有位網友的回覆也很絕:「選擇當富商的玩具,挨打時就是要立正站好啊!」沒有什麼愛情這種事,就是單純的財貌交易。而挨打的真正原因,往往是因為「沒有拿出與待遇相匹配的表現。

不過,Sharon Chen還說(透過律師向媒體說的),她跟俞宗明出國都是分房睡,這個可能會有很多人不相信。不過,版主可以跟各位分享的是,市場上確實有這種超級大傻逼盤子的存在,而且還不算少。如果從這點來回推的話,那四個月砸1.1億,就合理多了!記不記得電影《藝妓回憶錄》裡,楊紫瓊的經典台詞:「男人不會花大錢買自己已經得到的東西!」那麼,什麼時候會花大錢呢?當然就是「還沒得到,但好像只差一點...」的時候了。

所以,這個「出國都是分房睡」的說法,搭配上四個月砸1.1億的舉動,就顯得合理多了。理由當然很好發揮,例如:「你要展現出你的誠意,讓我看到你是真心想照顧我一輩子,並且讓我有足夠的保障,我才會給你幹......(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啦!)」而當男人精蟲衝腦又排不出去的時候,就會開始無法思考什麼划不划算、值不值得的問題了。只要口袋裡的錢夠,他們就只會思考「我是不是付了這筆之後,就可以幹妳了?」關於這點,可以看電影《美人心機》,有很完整的詮釋。劇中娜塔莉波曼也對國王使出這招,但是下場......,有興趣的建議可以去看那部電影,很好看!

有沒有另一種可能,就是當初那個「對不起她的事」,有可能是強暴她?所以這1.1億的「補償款」,如果是用來換得女方當時的不提告,也顯得合理了。而當事過境遷,女方已無保留當時的強暴證據後,男方又編出另一套劇本,試圖討回那些「封口費」。當然,再次強調,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是憑藉媒體報導的資訊,以人性黑暗面的思考角度,去做各種可能的憑空猜測。

事實的真相到底是哪一種,只有當事人知道,但不管如何,值得我們省思的點就是:在這個撈女與有錢男人的鬥智博弈中,千萬要記得:「男人的補償款並非無上限!妳可以賣貴,那是妳的本事,但是不可以收了錢不上菜,這是大忌!」再怎麼樣,如果已經拿了超額的報酬,那麼該給的,還是要給。不要在那邊裝清純、裝高尚,裝的太超過了,連同行的撈女都看不下去!而就「撈女」這個詞兒來說,賴英里才是實至名歸的頂撈,Sharon Chen這種的,說是詐騙真的也不為過!(延伸閱讀文章:有錢人的司法跟你不一樣

最後題外話,就當作版主嘮叨。那些靠著出眾的姿色,而周旋於有錢男人身邊,渴望尋求一步登天機會的撈女們,其平均的快樂滿足點,當然會因為,拜這些男人所賜的見多識廣,而跟著水漲船高。但是切記,快樂滿足點不可以無上限、無止境的拉高,否則當姿色年華轉折往下,跌破快樂滿足點的死亡交叉後,所會面臨的失落感反噬,很有可能將人生帶往另一個修羅地獄。

例如一開始的滿足點是LV,再來就是要小香包,然後就是要Hermès,最後就是要Birkin或是Kelly bag。但是切記,年華老去靠醫美是補不回來的,最後年老之後,很有可能就是變成下圖這個樣子。而變成這個樣子之後,如果還要過的快樂瀟灑,沒有別的,就是「自己的口袋」裡要有錢!

所以,物質慾望一定要有個適時的轉捩點,例如在某個年紀過後,就要開始大量地把錢擺在固定收益的資產上,而不是持續地作奢侈消費。終將有一天,當自己的外貌再也值不了錢,也沒有緣份去匹配到一個,共度晚年的好對象的話,那就是要有心理準備,用固定資產的收益,作為自己的養老金。不要懷疑,台灣其實有遠超乎您想像多的包租婆,都是這樣一路上來的。

當然,成為一位「頂撈」,和退休之後的生活安排,其實是兩回事。因為不管從事什麼工作、選擇什麼樣的男人,都一樣要面對年老以及退休的問題。只是很多輿論會刻意把「吃青春飯」的女人,把年老生活的安排,給混為一談,總認為她們的年老生活,將會是慘淡的(好彌補人們對她們的妒嫉)。但其實,吃青春飯和吃勞力飯、腦力飯,賺的錢都一樣是錢,而如何用這些錢,去安排年老及退休後的生活,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好比某些底層家庭,會把生養的小孩,作為他們的年老及退休計劃(當然,以孝順為名。)然後他們的小孩(假設是女兒),除了去八大行業外,還能怎麼辦呢?

好了,退休議題到此為止,不然再扯下去沒完沒了。這邊的重點不是退休,也不完全是錢,最主要的重點是想告訴大家:快樂滿足點的自我調適在現代人的一生當中,是極為重要的一件事,不管在哪個階層都一樣。因為,最後衡量我們一生成功與否的,並非是誰擁有最多的錢財,而是誰擁有最多的快樂。

精英男引以為戒
這個新聞一出來的第一時間,馬上在各個精英男的暗黑群組裡,引起熱列的討論。

1.1億,用阿拉伯數字呈現的話,是$110,000,000。

如果擺在相對安全保守的一分利放款,一個月的利息是110萬,在本金不減少的情況下,如果每天都玩一個2萬元的頂級小模,而且必須天天幹、不能休息,每個月都還剩50萬。所以可能要每天玩兩個小模,才花得完「利息」。然後不要懷疑,在排除「名氣追加費」(以及仲介費)的前提下,單就純肉金而論的話,單次2萬元,應該就能玩到頂級小模了,剩下的問題就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的眼光選擇差異了。

所以,男主角真的是暈船暈到宇宙上去了!

此時很多人會有的疑問就是:為什麼不直接花錢買呢?那是因為,此時男人想滿足的,並不是單純的性慾釋放。而是「我想要的東西,我就能得到!」的一種征服感。所以已經明碼標價的東西,他們反而沒有興趣,他們喜歡那種「因為是我,所以才賣」的東西。但旁觀者清,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女生只是刻意讓他有這種感覺;其實她對每個男人,都是一樣的「非你不賣」。

但是當局者迷,即便身為精英男好友的我們,很多時候還是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暈船大灑幣。只能等到他們事後清醒了,茶餘飯後閒聊時,再來揶揄他們花的錢,都可以去玩那個,他們當初覺得太貴而沒有買單的女明星了。

不要錢的最貴」這句話,用在此時再適合不過了!也給那些一輩子打拼事業,直到臨老才入花叢的辛苦實業家,一個謹記在心的警惕。當然,以他們的財力,是絕對經得起這樣的任性的。但我們就事論事,明明價值只有1萬元的東西,並不能因為買家的財力雄厚,就變成要價20萬元,甚至更高。

還有就是,用來娶」跟「用來搞」的女人,一定要分清楚!當很明顯就是用來搞的女人,跟你說不想當小三,所以不給幹,除非你把已經娶了的元配休掉,然後娶她,她才願意給你幹的時候,就是直接換下一位!女人的青春及美貌都有賞味期限,但是青春貌美的女人無限!當她說因為不想當小三,所以不給你幹的同時,還不是一邊接受你的各種追求饋贈,一邊給她的89男友免費幹,或是給其他客人兩萬就能幹一炮。其實她最怕的,反而是你真的跟老婆離婚呢!她的如意算盤,就是用「你還沒離婚」作為理由,好在不用給幹的情況下,持續地向你這個盤子索要物質。(延伸閱讀文章:青春價值變現最大化的勵志故事1.1

凡事長期看來,註定是要貶值的東西,最佳的策略是租賃,而不是買進持有不要懷疑,對於某個Level以上的男人來說,女人絕對就是這樣的東西!可能有人會問:「那小孩子的媽媽角色怎麼辦?」關於這點請翻閱《暗黑真相網》先前的文章。然後可能也有人會問:「年老時的陪伴怎麼辦?」這個問題更簡單,只要你夠有錢,不會有這個問題!

每當這個議題,又在精英男的暗黑群組裡,被討論起的時候,我都喜歡傳這張圖提醒大家。這樣子的女人,一個月的花費,可能可以包養十個,20歲初頭的女大生,但是這樣女人的老公,擺脫得了她們嗎?擺脫不了了,因為離婚的成本太高(當初沒有簽好婚前協議),也可能早已被她們掌握了很多把柄,不管是商業方面,還是名譽方面。所以,只能繼續留著這個「不良資產」,然後盡可能不去想、不去看......。

花費可能還算事小,重點是這種女人,常常已經不具備任何「提供快樂」的功能,甚至還會製造痛苦......

最後回到戰場來,Sharon Chen那一邊,也已經聘請律師了。果不其然,全案朝「贈與」的方向去答辯。但不管最後的結局如何,此案真的是讓撈女們以及精英男們,都值得作為借鏡的案例。(延伸閱讀文章:撈女養成班 之 法律面面觀

記住,不管在任何領域,「合理的價值交換」才有辦法長久,也才有辦法期待、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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