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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這件事的暗黑真相

最近又突然吵起了「少子化」的議題,這個問題的根源其實很簡單,就是「能結婚的男人、能生小孩的男人、能談戀愛的男人」三者絕不可混為一談。三種關係所需要女人付出的代價,以及所能得到的結果,雖都有小部分交集,但大部分都是完全不同的。例如:談戀愛的時候,可以談錢、可以不談錢(不過最好還是談錢);但是生小孩的話,第一優先要考慮的則是,有能力養得起小孩以及母親的男人,而不是帶來戀愛感的男人。鄉下地方很大比例的中下階層女孩,就是把這兩者搞混了,進而讓種種的貧窮悲慘故事,世代輪迴。但也因為如此,金字塔結構的資本主義,也才得以運作。這沒有對錯,《暗黑真相網》只是自私的預設立場,認為會來這裡的讀者,應該都想要追求金字塔頂端(至少前30%)的高物質生活的。

以我們在先前的文章中所提過的,如果以「養得起的家庭數目,大於等於1」為分界標準,一刀下去把所有男人切兩塊的話;上面的那一塊,依照不同的標準定義,大概就是介於10%~30%之間,我們就抓最寬鬆的30%就好,如果再套用現今法律的一夫一妻制,那麼70%的女人一輩子維持單身,其實並不奇怪。雖說,通姦在刑事部分已經除罪化,但法律上對一夫一妻婚姻關係的最主要效益,其實是民事部分的「財產繼承權」。這也應該是結婚(以及生小孩)的最主要目的:以性交價值和生育價值(再加上一些精神陪伴),所延伸出的「親職奉獻」,去交換男人一輩子的物質生活照顧。

隨著資訊的越來越發達、女性觀念的越來越自主,為了結婚(或為了擁有小孩)而結婚,而屈就於後70%的男人,所呈現出的平均結果,已經明顯的得不償失。也就是說,以女人「性交價值、生育價值、精神陪伴」所構成的平均總價值,去委身於後70%的男人,儼然已是虧本生意。在這樣的演變趨勢之下,少子化、結婚率低...等現象,就得到解答了。

當然,如果再往下討論,就又有人要提「高房價」等等的問題,這其實已經屬於經濟體結構的問題;但在婚姻市場中,一樣可以歸納到「男方的養家能力」一項。不管是社會財富明顯往房地產集中,或是明顯往金字塔頂端集中,都不會影響「貨幣世界中的贏家,才有資格繁衍」這樣的基因本能。這個世界只會看你的結果,而不會聽你的藉口;女人面對求偶的男人時,也應該要秉持這樣的原則。

而在這樣女人越來越「覺醒」的兩性市場中,身處後70%的男人,如果還想要完成結婚、生小孩這樁「划算」的生意(對中下階層男人來說是的),最好的方式,就如同【中下階層男性的最佳求偶策略:說謊】一文中所說的,趁女人還年輕、還沒覺醒、還對愛情有著錯誤的期待時,趕快捷足先登,造成無法挽回的窘境。例如【只有8+9在生小孩,高學歷不生】這則報導中的那些8+9一樣。

兩性之間,永遠都是一場資訊及資源都不對稱的鬥智博弈。最近,聽到越來越多的案例,都不約而同的指出,香港的富豪圈,已經開始了一種「不結婚」的文化。我可以跟妳交往,甚至可以跟妳生小孩,但絕對不會跟妳結婚。當然,交往期間或幫我生了小孩後,每個月的生活費都不會少;但就是絕對不會跟妳結婚。而妳幫我生的小孩,當然有家族的遺產繼承權,但僅止限於孩子。

蔡衍明是一個最早明目張膽這麼做的案例,他有七個女朋友,總共幫他生了十個孩子,但沒有一個女朋友是有名份的。其長子蔡紹中也繼承了這樣的家族觀念,即便生了孩子,但孩子的媽永遠都還只是「女朋友」。曾經認識一位跟蔡衍明兒子交往過的女生,她說蔡公子確實也是清楚明白的告訴她:「妳可以幫我生孩子,但我不會跟妳結婚。」講到這裡,怎麼覺得粱正賢的臉又浮現在腦中了。

這種財產只傳血親不傳姻親的方式,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有效的防止家族財產被稀釋。所有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來女人,就都只是繁衍的工具,以及提供愛情歡愉和親情陪伴的角色。只要妳扮演好媽媽以及女朋友的角色,在物質生活上絕對不會虧待妳,但想要挖到什麼夠吃三輩子的一次性重資產,就別多想了。

這有點像一間公司,在挖角重要人才的時候,常常會以「給免費股份」來當作挖角的條件。但這樣的留才策略,盲點是當人才的重大貢獻高峰期過了之後,就很有可能開始乾領過多比例的公司盈餘。所以,當今的商場上,較新的留才策略,已經不再是以「給免費股份」的方式來挖人才,而是用「分紅權」的方式。

股份是「登記制」,登記在誰身上,誰就擁有領取這些股份每股盈餘的權利(當然,董事會可以決定派發多少股利)。但分紅權的概念,有點像是「貢獻制」,誰做出這樣的貢獻,誰就能領取這個比例的盈餘分紅。當貢獻存在,分紅權就存在;但當貢獻不存在時,分紅權就自動消失。這種改良式的「類配股」方式,可以有效的避免公司在奮鬥初期,因時勢所趨,給予過高的保障于關鍵人才,造成後期不可收拾的花大錢養懶人窘境。

豪門的婚姻也是這樣,當繁衍的任務已經完成、小孩也已經成年之後,豪門媳婦的維持費用,往往是非常驚人的。然後萬一法律上的保護措施沒有做好,搞不好還會分走你一半的財產。所以,對於豪門媳婦這種明顯的「跌價資產」,越來越多的香港富豪,都開始仿傚蔡衍明這套哲學,也就是不結婚、不給法律名份。如果想要持續享受好的物質生活,就是得持續自己「聽話、懂事、不吵鬧」的好表現。

有人可能也會想到紀曉波吳佩慈的案例,那也確實是一個不結婚、不給法律名份的案例,但「據傳聞」(其實眾說紛紜)他們的關係中,還帶有一些政治及商業目的;這我們不是局內人,也就難以猜測完整的全貌了。但不可否認的是,吳佩慈在這段關係中,跟蔡衍明的女朋友們一樣,必須一直維持「好表現」才行(例如連生四個小孩。)因為,她們持有的不是記名制的股份,而是依表現論功行賞的分紅權。

另外,像鄧文迪的例子也一樣,她一路「上位」的過程,可以堪稱撈女的極緻典範。在最後一關,嫁給媒體大亨梅鐸時的婚前協議,就已經名定鄧文迪沒有遺產繼承權,但她老娘就硬是從老梅鐸身上,搞出了兩個有繼承權的試管嬰兒。有極大的機率,在梅鐸去世時,這兩個孩子都還未成年,而鄧文迪身為她們的母親(監護人),自然就可以隨心所欲地操控她們名下的財產。

從蔡衍明到紀曉波、吳佩慈到鄧文迪,真的只能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山還有一山高!

總之,關於結婚這檔事,平均而言,如果妳沒辦法搶到金字塔頂端至少30%以前的男人,或至少成為他們合法妻子以外的戀愛或繁衍工具;那面對後70%男人,衷心的建議妳,停留在談戀愛的階段就好,只要他的表現一不好,讓妳的整體快樂值沒有比單身的時候高,妳就馬上換人。記住,新到職的男人,總是會最敬業,也會最競競業業。

However,排在後40%的女人(因為這類女人應該不會來看《暗黑真相網》),還是會持續的嫁給後70%的男人,然後在自己都養不太活的情況下,繼續繁衍那註定也是要成為社會底層的後代。大部分開始覺醒,不想結婚生小孩的女人,應該還是以前60%的女人為主,也就是中產到中上階級家庭的女兒。因為「相對」比較聰明的她們,應該很容易可以計算的出,跟後70%的男人結婚生小孩,是多麼吃虧的一件事。

最後,一段話送給所有的女人:
愛情絕對不是一個,讓妳應該要付出什麼或犧牲什麼,而去換得或守護的東西。它應該要帶給妳的,就是直接的快樂,而不是一定要經歷一番什麼苦痛,才能得到的東西。如果妳認為現在的不快樂,是在為愛情所作出的犧牲奉獻;請相信我,妳相信的這個東西不是愛情,只是妳一廂情願的傻。

而如果要談到結婚、生小孩,就請回歸到,最原始的互惠交易精神,絕對不要陷入了後70%男人的集體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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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 01

Ching Hung Lin

2021/04/22

少子化這議題,酸民與女權主義者已經吵得不可開交了,結果作者您一口氣得罪酸民與女權主義者兩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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