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A R K T R U T H

在這個資訊、交通都極為發達的現代,旅遊儼然已成為人們不可或缺的一項休閒嗜好。透過旅遊,人們不光是獲得了物質及感觀的享受,更在精神層次上,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與啟發。但很遺憾的,旅遊這無限美好的體驗背後,卻夾帶著某些難以啟齒的副作用。還好,《暗黑真相網》一如往常,可以赤裸又真實的,把這些東西清楚地描繪出來。

還記得《暗黑真相網》在聖誕節時的發文嗎?
相較於情人節這個「誰的男友最有錢」比賽,聖誕節其實是個各路撈女,展示自我行情、待價而沽或騎驢找馬的好日子。聖誕節不需要透露自己目前是否occupied ,但可藉由打卡地點以及所從事活動,告訴所有潛在客戶,我的價位大約在哪裡。 覺得able to afford ,就來出價!

高國華老師的一生,真的猶如戲劇般多彩多姿,難怪被人冠上「補教人生」的封號。然而,就從高老師的故事中,其實有著非常多的人生啟示,值得我們一一地見賢自省。

不得不先提一下高老師崛起的故事,他最早從師大英語系畢業後(畢業隔年就娶了大學同學何廷芳為第一任妻子),是在台北市大安國中教英文,靠著把放牛班的英語成績,教到比實驗班還好而出名。後來被建國中學延攬,並於1980年開始自己的補教生涯,當年高國華才24歲。雖說時代背景不同,不能相提並論,但仔細回想一下,你我24歲的時候在幹麻呢?

為什麼撈女的禮物會跟年終獎金扯上關係呢?其實大有關係,而且這兩者都是非常好的「換位思考」案例,很值得絕大多數,沒有站在資方立場思考過的員工,以及沒有站在金主立場思考過的撈女,作為換位思考、知己知彼的學習機會。

雇主犒賞員工年終獎金,與金主犒賞撈女禮物(說的好聽一點好了,交往期間男友贈與女友禮物),都是贈與方受贈方的關係。而雇主與員工、金主與撈女(男友與女友)在勞資合約期間(交往期間)都是屬於「合作關係」;但一旦這層關係結束,雙方便會處於「無利害關係」。而合作關係期間,贈與方支付給受贈方的合約總值,很有可能已經遠超過,提前結束的合作關係,所應該受贈的合理報酬。如此一來,贈與方就會面臨一種「預付報酬但合約不完全履行」的狀況。

先看看一個最近又「爆掉」的案例:小資族注意!「懶人包租公」有詐 OL砸47萬損失慘重

徐銘達看起來老實,又是證照課老師,且拿的出房東租約,物件細究換算年報酬率約4.7%,應是低風險的穩定收租物件,不至於詐騙。」這個想法,跟「這個男人看起來很老實,有穩定的工作,應是可交往的對象,而且收入不高,不至於劈腿。」有什麼兩樣? 47萬可以買多少衣服、包包、鞋子?可以吃多少大餐?可以出國旅遊多少次?可以做多少的醫美?

新聞來源:醫師購物竟愛上女店員,挨告薪資曝光,慘輸汽修綠帽夫!

男方黃彬玹醫師,65年次,今年已經44歲(可以考慮做個回春療程了),偷吃的地方媽媽楊春滿是某商店(全聯?)的店員,與丈夫陳賢詩育有三名子女。女方詳細年齡不知,但綜合判斷,應該是沒有40,也至少30好幾的「狼虎之年」了。這些資料在司法院網站的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 2079 號 】民事判決中,都是已公開的資訊。

我的律師常跟我開玩笑,說我真的有一種特殊體質,一種容易捲入官司的特殊體質。我也常跟她開玩笑,說我一路走來付給妳的律師費,加一加都夠當聘金娶妳了,她說你想的美!不過,我也有另一位曾經的律師好友(已歿)曾再三告戒我:「千萬不要娶女律師!」他當年花了很多錢、很多時間,才終於跟原本的律師老婆離婚成功,然後娶了(但沒有登記)來找他辦卡債協商的女客戶(小他20歲)。

但不管是當時的我,還是現在的我,對那些讓(我不想說「害」,所以用「讓」。)我捲入官司的人,一樣都沒有怨恨,有的只有檢討。檢討當時的我,為什麼能力還不夠到位;不夠到位到,可以在不被當棄子的情況下,被他們利用。以及檢討當時的我,為什麼思慮還不夠清晰、經驗還不夠熟稔、處世還不夠圓融......,所以至今所遭受到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先看看最近兩則有趣的新聞:
人夫連得2子「送1300萬謝妻」!鑑定報告揭恐怖真相 他崩潰要跳樓
有一名男子結婚後,為了感謝老婆連生2個兒子,先後給了200萬、100萬元人民幣,換算約新台幣1,297萬元,怎料鑑定後竟發現2個孩子都不是親生,當場就要從窗戶往下跳。該DNA鑑定師入行至今,已經手3萬多份鑑定,平均每年結果為「排除」(也就是非親生)的比例為23%到28%。換句話說,每做4次親子鑑定,就有一個「非親生」。所以他也被人戲稱是「婚姻終結者」或「婚姻粉碎機」,甚至出版了一本《DNA鑑定師手記》來描述這些案例。(編按:賣女兒生小孩,其實都是一門好生意,當然「找買家」是決定性的關鍵。而教會所有願意認清真相的女孩,如何精準地過濾和篩選買家,就是《暗黑真相網》之後的新使命了!

新竹醫院強打「親子鑑定」有商機? 竹科工程師嘆:同事都在驗
平均來說,有10%的婚生子女,不是父親的種,當然這10%只是平均值,其中還會因男人的所得分層,而有極大的標準差。最底層所得分層的男人,有高達30%的機率,養育到別人的種;但最高所得分層的男人,只有不到2%的機率,會養育到別人的種。不過,上述是大約十年前的統計數據,時過境遷的今日,看來似乎高所得分層的男人,養育到不是自己的種的機率,也已經是大幅提高了。就不負責任江湖數據來看,應該也有個10%以上跑不掉,尤其是竹科之類的高薪高工時族群。但平均來說,越窮的男人被戴綠帽的機率越高,這樣的大原則是沒錯的。

新聞來源:前男友情傷墜樓亡,狂野空姐不認劈腿鮮肉,昔吐「殘忍8字」

很標準的案例,剛好可以拿來當case study。

這篇文章想寫好久了,但一直在思考要用什麼樣的角度和方式呈現,才能表達的最完整透徹,以及能讓最多的人接受。我想,可以從一些新聞報導的延伸討論,慢慢來明朗化,到底現代社會「想要成家」的「合理成本」是多少呢?而所謂的合理,指的又是什麼樣的生活品質?

月薪20萬憂養不起小孩!網見「伙食費1個月6萬」嚇傻
案例為32歲男月薪20萬、28歲女月薪8萬,兩人住台北,一個月房租3萬元、伙食費6萬元,再加上一些雜支,一個月的基本開銷就是10幾萬跑不掉,而且這還是沒生小孩的情況。還有,男方有個最致命的開銷:孝親費,雖然案例中男方的孝親費一個月只有1萬元,但這仍然是一個很大的隱憂。《暗黑真相網》既然叫暗黑真相網》,就是要勇敢說出一些,大家都不敢說的真話。而真話的其中之一就是:男方家如果沒有給現房,也沒有給買房的頭期款,也就算了;如果男方還要每個月固定交孝親費回家的,那最好、最好、最好還是不要嫁。被罵不孝、現實、拜金......都沒有關係,但需要每個月固定交孝親費回家的,真的不要嫁比較好。

新聞來源:租破房騎爛車,我不看眼前薪水能否10萬,而是將來有1000萬

這一篇來談談,可能會讓絕大多數男人都無言的話題,也就是到底女人該不該選擇所謂的「潛力股男人」?然後「潛力股男人」的定義又是什麼?選擇「潛力股男人」最後的平均結果又是如何呢?

付費訂閱方案

近期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