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拜金不等於壞,就像男人好色不等於渣
- 2020-06-20
- 兩性真相
新聞來源:嗆男月薪50K以下「不配有愛情」 台女吐拜金狂言掀怒火
依照主計處公告的2018年統計資料,全台灣未婚的男性(不包含離婚後單身,也就是Never married.)月收入在新台幣50,000元以下者,佔了所有未婚男性的89.17%。所以「月薪50K以下的男人不配有愛情」這段話,等於是在向全台灣九成的的未婚男性宣告:「你們只配打手槍!」
但,一樣也是依照主計處公告的2018年統計資料,全台灣「有配偶」的男性,月收入在新台幣50,000元以下者,也佔了所有已婚男性的65.53%,這也等於是在向六成的已婚男人說:「你們真是他媽的賺到了!」
然後,把「未婚、已婚」以及「離婚、喪偶」通通加在一起,全台灣所有的男人,月收入在新台幣50,000元以下者,也高達了77.1%。有沒有覺得很可悲?當然,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主計處的這個數據只有統計所謂的「受薪階級」,而且是有誠實依法申報勞健保及薪資所得稅的受薪階級。企業主、自由職業收入者、地下經濟從業者、無業地主......等等,並沒有被統計進去。不過話說來回,有被統計進去的「受薪階級」男性總數也高達480萬人;全台灣2,300萬人,扣掉一半女人,再扣掉沒有生產力的老人和小孩,其實這個數據已經不中亦不遠矣。
這數據確實給了未婚女性一個很好的思考輪廓,那就是追求你的未婚男人,如果是在有合法申報勞健保的公司上班,那麼有高達九成的機率,都是所謂「不配擁有愛情的男人」(也就是月收入不到50,000元的男人)。當然,我們還可以再提出一個思考點,就是「城鄉差距」的問題。89.17%是全台灣的平均,但台北市、新竹市......等人均收入本來就比較高的城市,其「不配擁有愛情的男人」的比例,應該是遠低於鄉下地方才是,至於到底差了多少?很抱歉,主計處並沒有提供「進階搜尋」的功能,不然我也很想幫妳們統計出「台北市35歲以下未婚男性月收入在50,000以上」之類的比例。
如果想要避開這高達九成的地雷區,是否就該把目標直接鎖定「非受薪階級」?另一個需要思考的點是:「非受薪階級」並不代表月收入在50,000元以上的比例就一定比較高。例如社會底層一堆沒在工作又沒混出名堂的8+9,其平均的月收入搞不好比所有受薪階級的平均還要低。(順帶一提,全台灣所有受薪階級男性的平均月收入是41,635元,而其中未婚男性的平均月收入為35,098元,已婚男性為47,880元。)至於「企業主」這個族群,更是呈現極度的長尾分佈,想要搶得那掌握豐沛資源的短頭,反而選擇權已經不是在女人身上,而是在這些相對來說極少數的金字塔頂端男人身上,憑什麼他要選擇妳呢?
看完官方的統計數據後,心裡是否有個底了?再來說說殘酷的現實面吧。如果有高達九成的未婚男性都呈現「不配擁有愛情」的狀態,是否代表這個月收入50,000元的標準過高呢?說真格的,一個月收入在新台幣50,000元以下的未婚男人,在如此重視生活品質的現代社會,真的只能說比乞丐好一點而已。又,如果男人沒有家庭背景,以50,000元不到的月收入,如果還要負擔房貸(或是房租)、車貸、保險費、孝親費......等必要開支(也就是每個月薪水一進來就固定要先扣除),那跟妳約會的時候堅持AA制,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妳現在知道了,現代社會上那些越來越多的AA男,堅持AA制的真正原因了。絕對不是因為他們尊重什麼兩性平權,而是因為They can't afford。因此,避開這些AA男,是所有未婚女性的第一步。相關的論述,我們在先前的許多的文章,都已經有提過了。)
再來看另一個數據,前面有提到,全台灣未婚男性的平均月收入為35,098元,而全台灣未婚女性的平均月收入則為33,988元,為男性的96.84%。這表示未婚女性的經濟自足率,已經完全和男性不相上下了,根本沒有「屈就」的必要。以33,988元的平均月收入來說,再附上生物學中最寶貴的性交及生育價值,50,000元的擇偶要求,真的有太高嗎?(另,全台灣已婚男性的平均月收入為47,880元,而全台灣已婚女性的平均月收入為36,553元,為男性的76.34%。主要解釋有二:一是經濟能力相對足夠優秀的男性,才娶的到老婆。二是許多女性在婚後為了家庭或子女,放棄了全部或部分的工作機會。)
當然,以上的統計數據,不論男女,都只拘限於「受薪階級」。總共的有效樣本數為906萬人,但一樣,以全台灣2,300萬人來說,扣掉沒有生產力的老人和小孩,這個數據的有意義程度,應該超過70%以上沒有問題,值得未婚的您做為參考。
殘酷的現實看完了,回到問題本身,到底我們該指責提出「月薪50K以下的男人不配有愛情」這樣觀點的女人拜金呢?還是該指責現代男人為什麼創造收入的平均表現如此之差呢?
記不記得